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20日 03:47 证券时报

原标题: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18版)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0-030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总部大楼2楼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7日

  至2020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董事会办公室(708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9月1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熊莉娜、冯欣豪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0-029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的资金管理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匹配公司投资发展与资金期限,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现有合作银行中择优选取承销机构,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并在获得注册额度后择机发行。公司在此次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且公司评级不低于AA+的情况下根据市场环境、利率变化和公司实际资金安排择机分次发行,每期超短期融资债券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包括270天),每期短期融资债券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每期中期票据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具体发行期限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利率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情况,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以满足公司运营的资金管理需求。

  二、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章程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办理公司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5、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匹配公司投资发展与资金期限,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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