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关联方项目公司事项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0-05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关联方项目公司事项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 . 本次收购的相关事项尚未签订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 本次收购事项需尽职调查后,提供相关资料经过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现将本次收购的相关事项预披露如下: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新疆西部蔚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蔚蓝”)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机构代码:91650100MA7832TX39)
法人代表:张强生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认缴)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威实业”)是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8.5%的股份。西部蔚蓝股东张强生、杜刚、新疆蔚蓝众创能源技术有限合伙企业与盛威实业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盛威实业委托以上股东代持股份。双方代持关系及代持股权比例以法律财务尽调后最终认定为准。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西部蔚蓝是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西部蔚蓝公司承建的项目为: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7#8#发电机组灵活性调峰改造项目。
1. 调峰项目宏观背景
2013年甘肃省开始实施西北区域发电厂“两个细则”,2018年4月1日执行电力调峰辅助服务。新能源发电甘肃上的比较快,号称“陆上三峡”。随着甘肃省大量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机组的建设,电网调峰压力逐步增大,新能源发电装机与发电比为4:1,新能源消纳问题日益突出,调峰能力成为制约电网接纳新能源电力(电量)的主要因素。由于全网电力电量富裕较大,新能源电力成本低于火电,火电机组运行压力较大,尤其是在风电、水电大发期间,火电参与系统调峰,需要大幅压减发电以为新能源让路。因此,目前电厂深度调峰具有现实市场和需求。为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挖掘燃煤机组调峰潜力,提升我国火电运行灵活性,全面提高系统调峰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6月28日下发了《关于下达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的通知》(国能综电力[2016]397号),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等 16 个电厂被确定为国家“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
2. 调峰项目简介
规模:调峰功率2×50MW;
占地:总占地约10亩(其中厂房800平方米),含二期项目;
预估投资:经查阅现有的设备总包合同、前期手续费用、预估建安费用、试车准备费等,预估该项目总投资不超过9400万元。最终总投资额以竣工验收审计为准。
三、拟收购关联方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本次拟收购项目公司西部蔚蓝75%股权,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财务数据和本次收购的相关内容待相关的财务、法律、评估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和标的公司签订正式协议后披露。
四、本次公告的工作和后续安排
本次收购事项已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深入、细致的尽职调查,按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按照审计评估后的价格协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对应股权的实际出资额。正式股权转让协议需经过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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