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B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B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2020年08月18日 10:53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B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B,基金代码:1503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8月14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96元,相对于当日0.945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8.89%。截止2020年8月17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96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E金融B将于2020年8月18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8月18日10:30复牌。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E金融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二、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为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交银互联网金融,基金代码:164907)净值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A,基金代码:15031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三、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四、截至2020年8月17日收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8月18日起增加中信银行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注: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证券为

  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协商一致,自2020年8月19日起,恒泰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描述

  1、代理销售基金信息

  2020年8月19日起,恒泰证券开始代理销售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24)、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74)、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620)、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90)、中邮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777)。

  2、申购费率优惠信息

  ■

  自2020年8月19日起,通过恒泰证券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100元;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定投费率优惠信息

  ■

  自2020年8月19日起,通过恒泰证券定投上述基金,定投起点金额调整为100元;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基金在恒泰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基金申购和定投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它业务的手续费。

  3、申购及定投业务解释权归恒泰证券所有,申购及定投业务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恒泰证券的有关公告。

  4、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恒泰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6、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19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描述

  1、费率优惠内容

  ■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申购上述基金产品的,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费率优惠期限

  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2020年8月19日起。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及定投等其它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5、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9年7月15日,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7月3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3、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56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为462.00万股(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369.5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总数103.00万股(22.50万股限制性股票,80.5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4、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19年9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6名激励对象90.00万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77元/股,授予131名激励对象354.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8.1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5、公司已于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登记手续,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78.50万股,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354.50万份,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6、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议案》,同意确定2020年4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名激励对象20.00万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7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7、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宜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8、公司已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20.00万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80.50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20-061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和谢彬彬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和谢彬彬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7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0%。上述股份一部分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另外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和谢彬彬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已届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燕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09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0%;谢建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79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6%;谢彬彬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3,683,660股、22,38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5.07%;谢彬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注: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比例减持前后差异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126,015,313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1,053,596股所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减持前后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6,015,313股,总股本变更为441,053,596股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刘燕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3,09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0%。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8/18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0060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经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170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核定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0年8月12日-8月13日,公司发行了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4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额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0061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

  吡嗪酰胺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制药”)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吡嗪酰胺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该药品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吡嗪酰胺片

  剂型:片剂

  规格:0.25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B1850483

  批件号:2020B04326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吡嗪酰胺片为抗结核药物,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结核病治疗。

  吡嗪酰胺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2020版)》甲类药品、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一线抗结核药、抗结核治疗标准疗法中的基础药物,根据2010年WHO结核病防治司出台的《结核病治疗指南》第4版,新患者的标准治疗方案是2HRZE/4HR(H:异烟肼;R:利福平;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规定,对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邦制药的药品吡嗪酰胺片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公司产品市场竞争机会,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的特点,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7日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传媒”)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经营”)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日报社发送的《关于转拨广州日报印刷发行补助经费的通知》(穗报通字[2020]1号)。广州日报社已将广州日报印刷发行补助经费扶持资金1,800万元转拨予广报经营指定账户,专项用于《广州日报》印刷发行补助事项。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第四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关于转拨广州日报印刷发行补助经费的通知》(穗报通字[2020]1号),本次获取的财政补助经费是为了弥补广报经营印刷和发行《广州日报》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此是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关于转拨广州日报印刷发行补助经费的通知》(穗报通字[2020]1号),上述补助经费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用于补偿2020年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1800万元补助将于收到当期列入其他收益核算,计入全资子公司广报经营当期损益。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预计将增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0万元。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资金账务处理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控股股东广州日报社《关于转拨广州日报印刷发行补助经费的通知》(穗报通字[2020]1号);

  (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0-031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拨印刷发行补助经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拨印刷发行补助经费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曾国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58,987,1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8,931,9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8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5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717,5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8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 8,662,3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减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58,984,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8,715,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6%;

  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2%;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朝霞 朱圣涛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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