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2020年08月14日 05:1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被卖出,卖出后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494,406,779股减少为490,406,779股,持股比例由26.26%降低至26.05%。公司已就该事项发函询问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少玲女士,经其回函及公司查阅《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可知,上述事项是基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执19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通过强制拍卖、变卖方式以清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债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基本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

  ■

  2、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陈永弟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2、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406,779股,其中被司法冻结股数为490,406,77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轮候冻结股数为3,995,037,07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4.64%。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暂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但被冻结股份未来是否会发生司法处置目前无法预计,上述不确定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东出具的回复函;

  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915号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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