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4日 05:1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63.04万元,同比增长26.25%,其中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98.30万元,同比增长18.33%。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7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楚电子”)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2)。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授权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能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市场波动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经营安排和投资计划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及合规性。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柏楚电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8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楚电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注:控软网络指柏楚电子全资子公司上海控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9.21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0.32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承诺保本的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35,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97,29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138,010.00万元。

  公司2020年上半年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说明:公司与上述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9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楚电子”)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数控”)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同意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7日及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以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海控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一)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和必要性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三)新增实施主体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柏楚电子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唐晔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4077室

  经营范围:从事数控科技、计算机软件、电子及机电产品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电产品、运动控制及机器视觉系统的集成测试、销售及维修,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柏楚数控总资产为13,135.83万元,净资产为6,272.5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7,529.75万元,净利润为2,374.4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柏楚数控总资产为20,175.03万元,净资产为8,871.70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21,883.38万元,净利润为779.92万元。

  (二)增资目的及方案

  为满足柏楚数控作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柏楚数控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柏楚数控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四)增资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目的在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将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实现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宜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与柏楚数控、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安全。

  综上,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柏楚数控增资以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0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为“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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