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4日 05:1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实际控制人。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全社会电力需求急剧萎缩。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1~6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964.8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07%。

  面对疫情和行业形势的双重考验,公司顶住压力,逆势奋进,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各级政府和上级单位应对疫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克服困难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全力以赴把疫情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在全面复工复产后,公司加大力度狠抓安全生产、存量经营和转型发展。在确保安全和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产业协同,战略合作共发展。公司通过向深圳燃气协议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及签署《资源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双方在资源、技术、市场和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整体竞争力,为公司减负增效创收、谋求转型发展创造条件;二是一厂一策,科学营销创佳绩。面对今年2-4月份社会用电需求持续不足的艰难生产形势,公司一方面狠抓发电设备的提效降耗,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竞争测算模型等营销手段和“一厂一策”的营销策略,努力抢占市场先机,积极争取更多的经济电量份额。同时,通过战略合作及良性竞争,力争最大幅度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三是资本驱动,去芜引菁谋转型。以积极开拓先进制造、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金融等高端制造行业和创新产业项目资源及业务领域的年度工作思路为指引,一方面依托主要股东的平台优势,拟以有限合伙人的形式参与投资远致瑞信新一代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另一方面,广泛寻求优质项目机会,开拓转型发展的有效路径;四是行稳致远,长保安全促发展。公司在做好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同时,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一系列安全指标管理和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查治工作力度。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安全生产5,895天,开创了公司安全记录历史最好水平的新局面,疫情防控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1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此,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经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 年 3 月 5 日和 3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 10,498 万元价格向深圳燃气协议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深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南电东莞公司通知,深南电东莞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南电东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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