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坚持以先进能源技术创新为驱动,围绕“创新开拓生物质能应用为主的综合智慧能源,探索氢能等能源革命前沿技术为主的新业态,高质量发展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实现传统火电供热向综合智慧能源转型升级”四条发展主线,建设创新型、智慧型、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强盈利能力的国内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的回报,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0年上半年完成发电量102.1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8.84%,其中新能源发电量36.5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67%;供热量1765.83万吉焦,同比增加30.52%。实现营业收入46.05亿元,同比增加4.89亿元;营业成本32.37亿元,同比增加2.25亿元;利润总额7.52亿元,同比增加3.13亿元;净利润6.41亿元,同比增加2.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3亿元,同比追溯调整前增加2.54亿元,增加121.53%;同比追溯调整后增加2.38亿元,增加105.35%。
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主要得益于:一是产业结构优化成果显现。公司新能源规模扩张与精益管理并重,上半年存量新能源项目效益好于预期,增量82.07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效益做出正向贡献。二是市场导向的增收效果明显。强化市场营销管理,实施全员营销,市场交易电量创历史新高,售电收入大幅增长;积极拓展热力市场,热力产品量价齐升。三是深入挖潜推行极限成本管理。上半年各项成本费用均控制在较低水平,其中燃料成本区域对比最优;财务成本同口径比较显著下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高平
二0二0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 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0-058)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059)。
(二)审议《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此风险评估说明反映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三)审议《关于拟成立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宏日”)成立合资公司——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和吉林宏日分别按持股比例51%和49%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0-060)。
(四)审议《关于拟成立长春市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成立长春市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宏日”)成立合资公司——长春市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公司和吉林宏日分别按持股比例90%和10%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成立长春市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0-061)。
(五)审议《关于拟注销吉林省吉电能投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吉林省吉电能投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减少法人户数、优化资源配置,同意注销吉林省吉电能投售电有限公司。
(六)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变化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稿)》。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20-062)。
(八)审议《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的授权有效期限调整为“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0年8月27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0日。
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6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
4、参与表决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0-058)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059)。
(二)审议《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关于成立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为加快公司综合智慧能源发展,开发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综合智慧能源市场,公司拟与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宏日”)成立合资公司—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和吉林宏日分别按持股比例51%和49%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2. 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07月20日
注册资本金:2,611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浩
注册号:91220501791105350N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长春中关村创新中心23层。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源加工、销售、咨询服务、技术研发及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出口的产品技术除外);板方材加工销售;生物质颗粒成套设备销售、安装;秸杆供热;生物质发电、供热销售;生物质能源相关装备研发、加工、销售、安装。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洪浩,持股37.06%。
(2)主要产权关系情况汇总
■
3. 经核实,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按持股比例51%,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管理、安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培训服务;碳排放量指标销售;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源加工、销售、咨询服务、技术研发及进出口业务;生物质颗粒成套设备销售、安装;秸杆供热;生物质发电、供热销售;生物质能源相关装备研发、加工、销售、安装;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空气能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城市供热特许经营;城市生活热水生产、销售。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
3.股权结构
■
4. 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5人组成,公司委派1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另委派2名董事;吉林宏日委派2名董事。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公司委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吉林宏日合资成立标的公司,拟投资开发吉林市恒大温泉小镇综合智慧能源等项目,拓展吉林市供热市场,并在清洁供热、储能、光伏、光热、地热、多能互补等方面进行项目开发、投资、运营管理。综合智慧能源产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2.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恒大温泉小镇项目存在未能按期开发成功的可能性。
应对措施:项目开发成功前暂不投资,不实缴注册资本金,控制投资风险。若项目开发未落实,且不能及时开发新项目,及时将该公司注销。
五、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关于成立长春市吉电综合智慧能源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为加快公司综合智慧能源发展,开发长春中韩示范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公司拟与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宏日”)成立合资公司—长春市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公司和吉林宏日分别按持股比例90%和10%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2. 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长春市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07月20日
注册资本金:2,611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浩
注册号:91220501791105350N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长春中关村创新中心23层。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源加工、销售、咨询服务、技术研发及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出口的产品技术除外);板方材加工销售;生物质颗粒成套设备销售、安装;秸杆供热;生物质发电、供热销售;生物质能源相关装备研发、加工、销售、安装。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洪浩,持股37.06%。
(2)主要产权关系情况汇总
■
3. 经核实,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按持股比例90%,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市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管理、安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培训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审核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注册资金:2,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中韩示范区
3.股权结构
■
4. 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3人组成,公司委派2人,其中董事长1人,董事1人,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吉林宏日委派董事1人。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人选由公司推荐,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吉林宏日委派产生。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吉林宏日合资成立标的公司,拟投资长春中韩示范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拓展中韩示范区供热市场,在综合智慧能源产业进行项目开发、投资、运营管理,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2.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后续开发项目存在合规合法性问题,或经营利润不满足公司投资收益要求。
应对措施:加强项目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流程履行项目审批流程、办理各项前期文件;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和投资收益分析,对可能存在风险制定科学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投产后达到预期收益。
五、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31日、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预案所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0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0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6));
2.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6)、《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20-062));
3.审议《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6))。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94号文核准,向国家电投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85,701,78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2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02.43元,资金于2016年12月19日到账。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8,997,079.85元。
2017度从专户支出金额为625,521,756.69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830,670.9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05,994.12元。
2018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3,110.31元,账户费用支出76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18,344.43元。
2019年度专户利息收入2,359.68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979,148.18元,账户费用支出1,2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355.93元。
2020年度专户利息收入518.35元,账户费用支出1,140.0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9,734.28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1.86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64.39元;募投项目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3,943.74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5.52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4.47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823.2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6年12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在三方监管账户中存储,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存储2,693,692,104.65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存储808,42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存储258,900,000.00元。
2016年12 月1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西宁昆仑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2017年度,本公司共购买2,705,330,000.00元的理财产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有498,560,000.00元的理财产品未到期。2018年度,该部分理财产品全部到期收回,其中354,11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部分用于项目建设。2019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354,110,000.00元。同时根据公司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479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340,789,148.18元。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302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0,565,328.2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附表1: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对投资者联系电话进行了变更,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投资者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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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后投资者联系方式
■
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联系电话变更外,公司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等信息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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