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8月12日 06:33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港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大为(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同意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资资金,具体根据香港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分步提供。

  同时,鉴于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事项,尚需经相关主管机关审批或备案,投资主体拟定为公司,最终可能视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批要求做相应调整,可能调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事项,根据相关主管机关的要求调整投资主体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详情参见2020年8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纪博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博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大为电子信息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990万元,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99%,世纪博通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1%。

  本议案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详情参见2020年8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66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港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大为(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相关主管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及技术的销售、贸易、进出口业务;香港子公司成立后,公司将为香港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资资金,具体根据香港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分步提供。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三)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四)注册资本:20,600万人民币

  (五)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5日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4722471U

  (七)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八)经营范围:机械电子产品的代理;运输设备维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许可经营项目是:运输科技产品、机械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机械设备加工。

  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事项,尚需经相关主管机关审批或备案,投资主体拟定为公司,最终可能视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批要求做相应调整,可能调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事项,根据相关主管机关的要求调整投资主体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拟设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大为(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英文名称:DAWEI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三)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四)注册资本:10,000港元

  (五)类型:有限公司

  (六)拟定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及技术的销售、贸易、进出口业务。

  (七)股权结构:

  ■

  (八)香港子公司成立后,公司将为香港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资资金,具体根据香港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分步提供。

  注:上述拟设立的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投资金额等以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投资的背景及目的

  2017年7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而后由于国家对于国内企业对外投资政策的调整,加之公司产品出口模式的调整,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在坚持做好传统主业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发展机会,拓展业务领域,公司自2018年下半年起积极尝试新业务领域,开始涉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20年6月,公司完成收购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事项,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汽车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双主业。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在地理位置、资源、人才、政策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旨在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有效通道,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未来持续发展动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影响及风险

  1、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投资金额不大,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大陆存在一定区别,可能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依法合规开展子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事项,尚需经相关主管机关审批或备案,投资主体最终可能视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批要求做相应调整,可能调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事项,根据相关主管机关的要求调整投资主体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纪博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博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大为电子信息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990万元,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99%,世纪博通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1%。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世纪博通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2栋301-B

  3、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05月1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4757889B

  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企业股权投资、从事高科技行业的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3、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4、注册资本:20,6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4722471U

  7、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8、经营范围:机械电子产品的代理;运输设备维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许可经营项目是:运输科技产品、机械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机械设备加工。

  三、拟设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大为电子信息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二)住所:深圳市(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世纪博通投资有限公司

  (五)类型:合伙企业

  (六)拟定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企业咨询与服务。

  (七)股权结构:

  ■

  注:上述合伙企业的具体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旨在通过更多方式优化公司现有产业结构,夯实信息业务板块产业布局,推动公司转型及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影响及风险

  1、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资金投入将根据合伙企业业务进展情况分期进行,短期内对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本次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发展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及应对相关风险的能力,以推动此项投资的顺利实施;合伙企业的设立还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情况如下:

  ■

  上表为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均已做信息披露)的投资事项,公司收购芯汇群6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投资事项累积计算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公司及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投资资金事项、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事项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1日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良先生。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独立董事李长江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姚祖辉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红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映川 柳卓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8月11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王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董事王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王良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相木先生、张大光先生、杨志忠先生组成,张相木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王良先生、姚祖辉先生、柯王俊先生、杨志忠先生、陈埥先生组成,王良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永利先生、陈缨女士、柯王俊先生组成,王永利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周建平先生、陈缨女士、张德林先生组成,周建平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姚祖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姚祖辉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认为:姚祖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管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管红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管红女士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管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王锦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王良先生简历

  王良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王良先生曾任职于武昌造船厂,先后担任船体工程分厂副厂长、重型工程事业部副部长、造船事业部工程二部主任、舰船事业部副部长、部长、武昌造船厂副厂长等职务。随后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负责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船舶工业公司(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大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王良先生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长。

  姚祖辉先生简历

  姚祖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姚祖辉先生曾在上海中华造船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财务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工作,曾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副处长、机关财务处处长、集团财务处处长、财务部主任助理兼集团财务处处长、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金融部副主任、财务金融部高级专务,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姚祖辉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管红女士简历

  管红女士,1968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管红女士曾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发展计划处副处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资产部一处副处长、处长、资本管理处处长等职务,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专务。管红女士自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管红女士于2019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锦女士简历

  王锦女士,1982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经济师。

  王锦女士2006年10月至2015年6月在新华社中国证券报工作。自2015年6月加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本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副处长、处长。王锦女士自2018年12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锦女士于2017年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8月11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程景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七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七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监事程景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程景民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程景民先生简历

  程景民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程景民先生曾任武警总部后勤部军械部正营职助理员、副团职助理员、正团职助理员,武警指挥学院院务部副部长、科研部副部长,武警沈阳指挥学院副院长、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等职务。

  程景民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集团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6层6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董事张军先生、董裕平先生、周亮先生及独立董事郑振龙先生因临时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叶淑玉女士、杜彬先生因临时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涛先生、副总经理谭世豪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张锋先生出席会议。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雷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都”或“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惠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惠都”)

  ●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19亿元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融资需要,南京恒都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等融资配套协议,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金额为19亿元。近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了相关配套担保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9亿元。项目公司全资母公司南京惠都之其余股东就间接持有项目公司比例部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其中授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70亿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6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20-033、临2020-039及临2020-061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股权架构: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情况: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宋都集团、控股子公司南京惠都作为出质人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项目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2、信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19亿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偿还。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42.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7.0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完成了部分质押股份(涉及股份2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延期购回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6,0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9,429,720股)的36.33%;张庆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40,063,636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9.7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2%;

  ●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已超过80%,本次其延期购回的股份占其质押股份总数的17.50%;截至目前,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本次质押情况变动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股份质押、股份质押购回/解除的情形。

  2020年8月11日,公司收到张庆华先生通知,其已于当日办理完成了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张庆华先生正在就此前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办理购回交易,因手续繁杂,张庆华先生先期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300,0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购回交易延期手续,质押期限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上述延期购回手续已在广发证券办理完成。

  二、本次延期购回涉及股份前次质押情况

  ■

  注:

  1、上表中的占持股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均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最新情况计算;

  2、上述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18-104、110、114、2019-076、083、2020-001、015、042号公告。

  三、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控股的湖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堆龙德庆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4,434,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6%,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次质押情况变动为对原股票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其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履约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股票红利、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质押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风险,本次为对原股权质押融资的延期,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约定,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截至目前,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张庆华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20-032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马英姿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马英姿女士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对马英姿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马英姿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出现空缺。为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秀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附:李秀章,女,51岁,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92年起历任营口港务集团宣传部报刊编辑部编辑,新闻中心报刊编辑科编辑,新闻中心报刊编辑科副科长、科长,新闻中心副主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新闻中心副主任,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行政部/党委办公室部长。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2020-033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拟通过向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或“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8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及相关文件。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与回复,并对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及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6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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