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刘永先生因工作变动,于2020年8月3日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
经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讨论决议,同意推荐王海波先生(简历附后)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4日
王海波简历
王海波先生:198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辽宁朝阳人,冶金助理工程师。1998年7月毕业于辽宁大学材料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
2007年7月进入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调度员、质量管理员、副工段长;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电解厂综合室主任;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价格管理;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价格管理室主任;2018年4月至2020年2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2月至今任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锌成品厂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9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冶集团科技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朗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郭文忠先生因公未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胡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樊行健先生因公未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0人,监事唐飞跃先生、田伟建先生、鞠旭波先生、张华先生、吴春泉先生因公未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刘国文先生、王建军先生、周王华先生、谭轶中先生、周玉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股东;本次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212,248,593股、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14,355,222股,全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平凡、俞奇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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