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5日 02:2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79                                        公司简称:新泉股份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汽车产销一季度出现较大幅度下滑,随着我国疫情得到控制及企业复工复产态势向好,伴随各地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的持续带动,上半年市场表现总体好于预期。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结构优化、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和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引,积极组织复工复产,聚焦关键任务,2020年上半年,由于公司商用车客户方面同比呈现较大幅度增长,乘用车主要客户方面产销恢复较快,使得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呈现一定幅度的增长。

  1、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349.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9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868.39万元,同比上升6.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309.53万元,同比上升3.6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

  2、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893.91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组织相关申报材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正在持续推进中,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业务拓展方面取得较好进展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放缓,汽车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以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为推动力,通过卓越的产品品质和快速响应的服务,抓住机遇,积极拓展新的客户,并取得较好进展。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大众、特斯拉等知名乘用车企业达成了合作关系,取得了上汽大众NEO、ModleY等新车型项目仪表板、副仪表板等重点产品的定点开发和制造,对公司具有里程碑意义。

  4、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更多新能源车型配套项目

  在国家政策和汽车行业的双重推动下,可以预见电动化、智能化将是汽车行业变革的趋势,新能源汽车市场将拥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公司一直以来紧跟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步伐,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配套了更多的新能源汽车项目,诸如上汽大众、长安福特、吉利汽车、比亚迪、广汽蔚来、广汽新能源、特斯拉等品牌下的部分新能源汽车车型项目的配套。

  5、积极进行基地建设,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结合现有客户生产区域布局,公司为实施就近配套生产,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客户产品配套服务能力,同时提高公司生产力,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为顺应西北地区及长三角和西南地区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趋势,更好服务上海、西安和重庆的本地客户,同时加强公司对行业前沿技术的研究、巩固公司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公司拟新建西安生产基地、上海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上海研发中心、重庆分公司,以满足未来现有客户新增车型及潜在客户的汽车饰件配套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强化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6、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持续实施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从生产、采购、销售、包装运输、财务、人力等多个维度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同时,进一步强化工艺创新,优化工艺流程,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降低产品成本;为提升全员降成本意识,公司将成本控制指标由公司分解到各部门,再由部门分解到工段,将“成本最优化”的理念从经营团队渗透到生产一、二线员工,有效的控制产品制造成本和各项费用。

  7、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稳定的投资者回报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依托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交流会、投资者调研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2020年4月举行了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业务情况、未来发展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切实提升公司价值及市场影响力。建立并维护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6,209,70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483,881.20元,转增67,862,911股。全体股东共同分享了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3号《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公开发行了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59.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40.6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8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237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990.45万元(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326.75万元);2019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98.89万元;2020年1-6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40.4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57.75万元(含利息净收入46.9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2018年7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340.45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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