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银保监局关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宝中支行开业的批复 来源:深圳
深银保监复〔2020〕265号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你行《关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中支行开业的请示》(粤华银深报〔2020〕1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中支行(简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宝中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一期A栋101、102、103、125、201。
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及其他规定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深圳银保监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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