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险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本报讯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并同步修订《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以下简称“一个办法、两个规定”),为保险资金参与金融期货市场提供制度遵循。
市场机构普遍认为,“一个办法、两个规定”监管制度设计充分结合保险资金运用特点及其风险管理需求、金融期货产品特性和审慎监管的要求,有助于丰富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工具,提升保险机构风险管理效率,为其他类型中长期资金参与金融期货市场提供了良好示范。同时,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有助于丰富国债期货投资者结构,增强期货市场的深度、宽度和广度,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国债期货的功能发挥。
“一个办法”从参与目的、风险管控、监督管理等方面确立基本监管框架,提升监管政策的一致性、稳定性、兼容性。“两个规定”进一步从交易目的、投资决策、资产与风险管理、内控制度、交易系统、专业人员配置、期货公司资质条件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提升监管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保险资金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进行风险管理,有助于防范市场风险。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理陈健恒表示,继银行加入国债期货后,《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允许保险公司进入国债期货市场,使得国债期货的参与主体进一步丰富。新规一方面可以满足保险对债券组合套保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将推动中长期限国债期货交易量和持仓量进一步上升,提升市场深度。展望未来,保险机构入市也有助于中金所推出超长期限国债期货和国债期货期权等新品种上市。
中信期货研究部负责人张革认为,此次规则制定与修订符合保险资金运作特点,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在国债期货的对冲方式上,规定不仅仅可以参与买入套保和卖出套保,还可以进行缩短资产负债久期缺口的对冲管理。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利用国债期货进行久期管理可以有效缓解其负债久期过长、资产久期过短的问题,预计也将会进一步推动30年期国债期货的早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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