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07月02日 05:5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奥特佳

  股票代码:002239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新金西路6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0年7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奥特佳股份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奥特佳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苏帝奥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江苏帝奥此次减持奥特佳股份是根据相关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对其持有的奥特佳股份在二级市场强制平仓的行为。该减持的计划及数量在前期已由奥特佳予以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江苏帝奥目前涉及多起债务司法纠纷,其中部分已经判决,未来12个月内需根据判决结果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逐步减持,或进行司法拍卖。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基本内容

  2020年2月25日,江苏帝奥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法院决定对江苏帝奥持有的奥特佳公司7740万股股份采取执行措施,指令相关托管券商直接在二级市场陆续减持。2020年6月28日,当日减持1135万股,达到权益变动报告标准,触发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江苏帝奥持有奥特佳343,750,367股,占奥特佳总股本的10.98%。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江苏帝奥持有奥特佳332,400,367股,占奥特佳总股本的10.6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受限制的情况

  江苏帝奥此次减持的股份为奥特佳非限售流通股股份,减持之前已经被人民法院解除冻结。

  本次减持之后,江苏帝奥持有奥特佳332,400,367股,占奥特佳总股本的10.62%。其中,226,386,500股已质押,占江苏帝奥持股比例的68.11%,324,600,367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江苏帝奥持股比例的97.65%。

  四、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情况

  因奥特佳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将导致江苏帝奥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江苏帝奥于2017年4月6日发布了相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未实施,因此江苏帝奥持有奥特佳股份比例的情况在当时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苏帝奥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含持股被拍卖)奥特佳股份的情况如下:

  ■

  [ 1 自执行法院裁定开始在二级市场强制减持后,减持次数较多,为方便展示,在此列出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连续90日内的累计减持数量。按照相关规定,此累计减持数量在每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帝奥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董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162号9楼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260007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进飞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王进飞(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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