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2020年07月01日 06:0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89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10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四)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9 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年6月18日公司公告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57,736,4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的首次已授予但尚有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46.64×(1+0.3)=190.632万股

  调整后的预留已授予但尚有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7.00×(1+0.3)=35.10万股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的首次已授予但尚有效的股票期权数量=50.2320×(1+0.3)=65.3016万份

  调整后的预留已授予但尚有效的股票期权数量=13.65×(1+0.3)=17.745万份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1)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V)/(1+n)

  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6.86-0.1)/(1+0.3)=5.20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7.06-0.1)/(1+0.3)=5.35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确定回购价格是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V)/(1+n)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3.88-0.1)/(1+0.3)=10.60元/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4.12-0.1)/(1+0.3)=10.7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90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年6月18日公司公告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57,736,4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0年6月23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7,736,400股增至205,057,320股,注册资本由157,736,400元增至205,057,320元。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作如下修订:

  ■

  同时,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第八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91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92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7月1日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景凤

  联系电话:010-83817800

  联系传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93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于子涵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于子涵女士当选公司监事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简历

  于子涵,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任鞍山市中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13年7月至2016年1月,任鞍山紫玉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会计。2016年3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于子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子涵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大额到期未清偿的个人债务,未担任过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未担任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94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4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鉴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李赫、卢宏广、谢凌宇、唐文志、马岩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95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海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于子涵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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