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0年07月01日 06:0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因提案信息有误,现就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关于“二、会议议题”中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审议选举夏鼎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2、审议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3、审议选举马小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4、审议选举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5、审议选举翟胜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6、审议选举魏安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7、审议选举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3.1、审议选举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2、审议选举杨精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更正后: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审议选举夏鼎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2、审议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3、审议选举马小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4、审议选举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审议选举翟胜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2、审议选举魏安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3、审议选举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4.1、审议选举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4.2、审议选举杨精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关于“三、提案编码”中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更正后: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关于“授权委托书”中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7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更正后: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7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关于“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中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更正后: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7月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

  (六)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20年7月1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审议选举夏鼎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2、审议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3、审议选举马小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4、审议选举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审议选举翟胜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2、审议选举魏安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3、审议选举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4.1、审议选举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4.2、审议选举杨精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20年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转6071

  联系人:汪松源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8、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③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④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7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7月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

  (六)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审议选举夏鼎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2、审议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3、审议选举马小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4、审议选举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审议选举翟胜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2、审议选举魏安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3、审议选举黄攸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4.1、审议选举潘进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4.2、审议选举杨精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20年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⑤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⑥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转6071

  联系人:汪松源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7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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