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0年05月12日 01:2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20-016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环球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共计389,499,987股解除质押,同时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共计487,610,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除“上述(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外,其他信息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 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及相关情况如下:

  ■

  3. 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 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补偿义务概况、预计补偿金额及方式、履行能力和履行保障)不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海通证券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20-01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746,861,807股为基数(总股本3,034,636,38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87,774,57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87,774,577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权利。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2,746,861,807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287,774,57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8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746,861,807股×0.30元/股=824,058,542.10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7155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71551元/股=824,058,542.10元÷3,034,636,384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1551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8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

  咨询联系人:李蕾

  咨询电话:025-83247946

  传真电话:025-8324713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苏宁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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