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8日 18:1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红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注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了71.60%,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注2: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了114.14%,主要系本期签订塔筒销售合同预收备料款所致。

  注3:应付股利较年初下降了57.16%,主要系本期光伏发电设备公司支付股利所致。

  注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了49.37%,主要系本期支付内退人员职工薪酬所致。

  (二)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注1:销售费用同比下降85.46%,主要系本期塔筒销售因疫情影响交货延迟运输费减少所致。

  注2: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专利年检费所致。

  注3: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66.55%,主要系上期阿左旗分公司收到保险理赔款较大所致。

  注4: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3.80%,主要系上期停工损失较大所致。

  注5: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40.40%,主要系本期所属子公司盈利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注6: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187.99%,主要系本期控股公司组件亏损减少,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注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8.00%,主要系本报告期补贴电费以及制造业回款同比减少所致。

  注2: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因疫情影响退税工作推迟所致。

  注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36.79%,主要系本报告期补贴电费以及制造业回款同比减少所致。

  注4: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51.11%,主要系本期申请缓交增值税以及电费补贴纳税申报金额减少所致。

  注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55.43%,主要原因同注3。

  注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1.56%,主要系本期资本性支出减少所致。

  注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81.56%,主要原因同注6。

  注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1.56%,主要原因同注6。

  注9: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有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注1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同注9。

  注1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2.56%,主要系上期偿还有息负债金额较大所致。

  注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2628.45%,主要系本期支付融资租赁借款及利息金额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  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上限,因此,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上限,因此,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会议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4.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上述3-6项议案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公司认为该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将该等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暨对2020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上限,因此,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上限,因此,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主板监管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2.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的相关规定,由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上限,因此,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情况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根据财政部及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的相关规定,由于信永中和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上限,因此,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及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事先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进行了友好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信永中和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普华永道中天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与原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已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就原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发现上市公司管理层存在诚信问题、原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是否存在原会计师与上市公司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原会计师事务所了解的导致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等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基于前述沟通,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其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以下简称北京分所)人员执行。北京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22层、23层、25层、26层,邮编为100020,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于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数量为9,80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总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9.13亿(包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90亿元)。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2,166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数量为77家。

  普华永道中天服务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普华永道中天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毕玮多先生(项目合伙人)和祁菲女士,韩宗庆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其从业经历如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毕玮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从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国内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并购重组等,拥有丰富的审计从业经验。具有21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祁菲,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从200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国内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并购重组等,拥有丰富的审计从业经验。具有11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质量复核合伙人:韩宗庆,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马来西亚会计师公会会员,199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服务过众多企业,为多家国内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并购重组等,拥有丰富的审计从业经验。具有29年的审计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祁菲女士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三、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四、报备文件

  1.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书面陈述意见;

  5.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及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4.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上述3-6项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未获得通过,公司认为该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将该等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1-5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3-6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需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6项议案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和2020年5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及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0

银星能源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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