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1日 02:3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作为军工企业,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根据军工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下列信息:部分销售对象、采购对象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名称及购销合同,豁免披露的信息不会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构成重大影响。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家军民用通信装备及电声器材科研生产骨干企业,是科技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军工科研生产资质及专业汽车生产企业资质。公司坚持“做强主业、创新驱动、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发展思路,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积极发展高新技术通信产业,努力建设通信电声科研生产基地。

  公司主导产品有:短波通信设备、超短波通信设备、航空搜救定位设备、车机内音频控制系统、电声器材等。军用产品为多军兵种提供了优良的通信装备;民用产品广泛应用于应急保障、抗震防汛、公安人防、海洋运输等领域,并远销东南亚、非洲及欧美等国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32.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44%,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93.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2%。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支出1.93亿元,较上年增长8.69%。

  1、概述

  1)通信主业持续发展

  报告期,公司通信主业发展提速,“三大市场”开拓取得成效。军品市场方面,某型手持救生电台基本完成某军飞行员全员装备;车内音频综合管理系统取得某军装备80%订货任务;机内音频综合管理系统拓展至某型指挥机平台;新型有源抗噪送受话器在多机型平台得到推广;空间降噪系统依托某号工程完成鉴定并取得某号工程配套研制资格,填补了军用领域的空白。

  军民融合市场,应急通信业务在陕西省人防综合训练基地项目起到良好示范效应,实现跨越式发展;低空防御系统国内首家在民航机场得到应用;数字集群终端取得武器装备承制资格。

  国际市场方面,出口型通讯网络业务完成1.0版样机研制;宽频段超短波电台取得出口批复。

  2)科研创新提升明显

  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持续打造体系化科研能力,支撑引领企业发展。某型行军通信系统、某型指挥机平台综合音频管理系统、地面试车监控指挥系统等项目以第一名成绩竞标成功。

  全年承担外部合同研制项目94项。其中多项国家重点平台配套项目研制有序开展;某工程、平台升级改造等项目完成产品鉴定;积极配合陆、海、空各军种完成搜救能力建设论证,为后续竞标立项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年开展技术研究项目32项。其中多项核心关键技术实现突破,为产品研发提供有力支撑;全年开展工艺创新项目30项,“总装车间工艺管理平台建设”、“高品质油漆选型及性能适用性分析研究”、“0201超小型器件组装工艺研究”等项目为科研生产提供了可靠保障。

  3)能力建设提升明显

  一是能力建设方面:围绕解决企业经营、研发、生产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快能力建设。新研产品元器件数据库选用比例达不断提升;企业知识资源平台完成“项目共用资料电子信息库”建设,项目竞标、申报得到有力支撑。生产服务质量信息系统打通了生产计划、总装管理、售后服务等业务流程,实现质量档案数字化;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科研过程管控和状态展示功能的自主开发;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全年上报省级军民融合、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10余项,落实资金支持700余万元;前期国拨资金项目取得验收批复并完成转固定资产,长安通信产业园一期工程全面建成,具备入驻条件。

  二是软实力建设方面:①报告期,公司通过“安防一级”资格现场审查并取得证书;完成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续审、扩项工作。公司持续加强售后服务保障力度,平均维修周期缩短3.4天;开展空海军装备巡检巡查,派遣服务保障人员22人次、合计248天;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阅兵保障任务,获奖牌、锦旗等21件。

  ②报告期,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4项。2020年3月,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公司初步纳入“科改示范行动”企业名录。

  ③资本运作扎实推进。坚持内生发展与外部促进相结合,推进内生发展,培养重点新业务,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围绕通信主业竞争力提升积极寻找并购标的,通过兼并收购做强做大上市公司,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与投资模式促进新业务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4)队伍建设持续提速

  坚持人才强企,持续推进人才机制创新,提升人才效能。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导师制”青年人才培养模式,后备骨干队伍持续壮大。结合“一适应两挂钩”的工资决定和分配原则,初步建成基于“价值创造”和“增量效益”的工资总额决定和分配机制;建立在线招聘测评系统,人才选拔精度和质量得到提升;推行“一人一策”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积极引进、聘用各类高层次技术人才,人才竞争优势持续增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会计政策发生变化。

  变化情况:本公司适用的金融工具准则发生变化

  变化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于2017年5月2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会计准则(财会【2017】14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变化影响:公司自2019年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唐大楷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0—00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5日发出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9日会议在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赵普委托董事唐大楷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唐大楷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公司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8,768.24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9,821.81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1,053.57万元。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时,不提取公积金,不向股东分配股利。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9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2020-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大楷、宋涛、李培峰、何健康、赵兰平、赵普回避表决。

  10、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六十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四十万元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通过了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4、7、9、10、13、14项议题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年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2020-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0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2020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审议关于2020-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

  7、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除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除第8、9项外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8、9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中上述第6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1、2、3、5、6、7、8、9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20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时和 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提案现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期限: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如非本人参会,须在备注中注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2020年5月18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721006)。

  传真:0917-3625666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在烽火宾馆召开。股份公司监事张铁、张燕、王爟琪、任蒙、吴修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铁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建立健全涵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具备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井少云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459万股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0-01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和要求,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应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和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希格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六十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四十万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5.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0名、注册会计师303名、从业人员总数761名,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注册会计师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2018年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36,208.9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375.6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110.41万元,为4471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3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张小娟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邱程红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娟女士和刘波君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后附)。

  (五)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希格玛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度年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1.项目合伙人简历

  张小娟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期间,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张小娟女士: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刘波君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期间,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0--00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计划》”),《关联交易实施计划》对年度同类标的交易总金额作出预计,同时明确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其中关联董事唐大楷、宋涛、李培峰、何健康、赵兰平、赵普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按照2018年5月4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11),2019年1-12月公司日常交易发生额共计8,533.74万元,主要内容是采购销售商品劳务、水汽电、租赁,符合2018—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或托管公司等(见后附表),上述关联人主要集中在宝鸡、西安,公司由于日常业务需要,与关联方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

  2.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公司与关联人的历史交易显示,公司关联人均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时、保质、保量的交付产品,履约能力强,未发生合同纠纷。向关联人出售商品的、提供出租业务的,关联人均能按时偿付,不存在履约能力差等不良记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依据

  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定价依据: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通过招标比价)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特定产品或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2、付(收)款安排原则:相关标的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结清全部款项。

  3、结算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应明确交易价格、交易金额、付(收)款安排原则及结算方式,交易价格必须遵循本《关联交易实施计划》规定的定价原则和依据。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各类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年预计金额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鉴于公司是军品生产销售企业,公司部分元器件或配套产品存在生产批量小、品种多、性能指标特殊的特点,还必须符合军工质量标准,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公司需求,又符合军工质量标准,因此选择上述关联方,对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在上述关联人中可进行比价采购确定具体供应商,形成内部竞争,有利于公司择优交易,从而规避风险。

  3、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销售、采购等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但交易金额较小或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关于2020-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附:关联方情况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9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9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0.45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4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5月26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年8月26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年9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年9月29日。

  8、2018年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年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年9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4、2020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激励对象井少云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井少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0.459万股。

  2、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根据该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应予以调整。由于公司实施以上限制性股票期间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调整事项,所以本次回购价格按照其本人离职被批准当日的公司股票市场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确定。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604,441,781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

  四、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行为及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井少云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45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

烽火电子 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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