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年04月07日 02:1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1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31日以文本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会秘书王庆先生(简历附后)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期限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就财务总监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王庆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鉴于公司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购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专利的重组事项期间,外部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尤其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压力加大,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不再继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形式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后续将进一步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论证可行方案并推进相关工作。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轩、王中、周永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9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同时为该笔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王庆先生简历

  王庆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厦门骏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庆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1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冯秋菊女士的辞职报告,冯秋菊女士因工作调整,特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冯秋菊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冯秋菊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冯秋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冯秋菊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冯秋菊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董事会秘书王庆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期限相同。

  王庆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有着丰富的公司管理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应的履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1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文本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维海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购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专利的重组事项期间,外部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尤其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压力加大,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不再继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形式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后续将进一步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论证可行方案并推进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1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合法持有的公司正在使用的与公司光电显示材料及其装备业务相关的专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在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购买东旭集团合法持有的专利的重组事项中,外部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尤其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压力加大,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不再继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形式推进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进一步与东旭集团进行友好协商,论证可行方案并推进相关工作。

  三、本次交易终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重组事项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未来将根据购买专利资产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按照监管规则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2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7,9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同时为该笔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315979786C

  住所: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周纪文

  注册资本:231,111.111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医疗车、工程车、市政工具车、轻型客车、载货车和小型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与销售(具体生产类别以工信部核准执行);经营机电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持有广西申龙100%股权,广西申龙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上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被担保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 478,285.17 万元,总负债 272,107.91 万元,净资产 206,177.2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6.89%。2018 年1-12 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 238,379.40 万元,净利润 34,574.9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 540,097.73 万元,总负债256,063.76 万元,净资产 284,033.97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41%。2019 年 1-9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 11,957.57 万元,净利润 8,355.5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广西申龙向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9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广西申龙是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重要实施主体之一。公司认为能够掌握广西申龙的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为广西申龙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49,377.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41,306.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2,024.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59,382.09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东旭光电 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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