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陈进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公司董事陈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9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陈进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陈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9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以下为减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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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陈进先生本次减持的股票983,200股均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2)本公告中所述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877,0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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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陈进先生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陈进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进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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