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2019年12月27日 05:3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炭材料”或“债务人”)于2019年12月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邹平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其在工行邹平支行的融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57,592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工行邹平支行根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产生。上述最高余额,是指在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2. 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3. 抵押物情况:创新炭材料“年产188万吨铝用炭材料项目一期60万吨预焙阳极工程项目”设备,以发票金额计,抵押金额共计57,592万元。

  本次抵押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索通发展 资产抵押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07 特宝生物 688278 --
  • 01-06 京沪高铁 601816 --
  • 01-02 万德斯 688178 --
  • 01-02 和远气体 002971 10.82
  • 01-02 奥普家居 603551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