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资金运作方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资金运作方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年12月27日 05:3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资金运作方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交易一:认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的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期限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6月23日

  ●委托理财交易二:认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的中信银行共赢稳健周期91天(尊享)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期限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3月26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资金运作方案的议案》,批准《中国神华2019年度资金运作方案》。本次交易属于《中国神华2019年度资金运作方案》项下的授权范围,无须经董事会再次审批。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为合理提高资金收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授权有效期(2019年4月25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开展资金运作,要求任意时点资金运作交易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且任意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额30%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二)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及资金来源

  ■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委托理财均不存在结构化安排,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核程序,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银行内部风险等级为无风险或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及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合同

  ■

  

  2. 与中信银行签订的合同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均为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理财资金运作风险可控:

  1.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开展资金运作。

  2.考虑资金安全、风险承受能力及以往合作经验,优先选择大型国有银行作为主要合作目标,适当选择大型股份制银行作为补充,并签订“总对总”理财框架协议,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汇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对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产品进行严格事前预审,对所有入围银行进行产品报价及风险水平比较后择优购买,并严格逐级审批通过后实施。

  5.对所有签订的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货币资金余额、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等资金来源,以及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债务偿还等资金需求后,开展委托理财,严格控制现金流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1. 建设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939

  2. 中信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998

  除存款、贷款等日常金融业务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两家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两家受托方符合本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优先选择大型国有银行作为合作目标,并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适当选择大型股份制银行作为补充”的原则。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本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9.08亿元。本次认购的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5.21%。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委托理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32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34.62%。

  本公司开展委托理财,充分考虑公司资金使用特点,分期分批购买产品,避免造成流动性风险,对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通过对自有资金的合理运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认购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内部风险等级较低,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低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符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中国神华2019年度资金运作方案》的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或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详见本公司2019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19年资金运作方案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 “净资产”为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净利润”为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金额;“实际收益”为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收益金额。

  2. 上表第1-5项委托理财已到期收回,第6-17项委托理财尚未到期。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黄清

  2019年12月27日

能源股份 中国神华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07 特宝生物 688278 --
  • 01-06 京沪高铁 601816 --
  • 01-02 和远气体 002971 10.82
  • 01-02 奥普家居 603551 --
  • 01-02 万德斯 688178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