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孙锋峰先生持有本公司个人股共134,774,451股(含通过“财通资产-金固股份高管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20,961,887股,“财通资产-金固股份高管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将在2020年4月25日解限)。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据公司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情况如下:
■
质押到期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会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的影响。
2.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自然人
■
根据公司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暂不存在偿债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仅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财务数据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是孙利群本身的资金需求,质押到期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会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
(3)高比例质押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身行为,暂不存在平仓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