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07日 05:1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5号泰达生物医药研发大厦 A 区3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箭华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黄凯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长孙箭华、独立董事于长春、贺小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陈刚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现场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沈立华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其中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与相关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均未参与表决,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以外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文盛律师、崔玉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临时股东大会 赛诺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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