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07日 05:1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372,512,792.79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

  详见公司2019-056号《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372,512,792.79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本次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详见公司2019-056号《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

  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节余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22号文核准,公司向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612,557,42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1.78元,扣除发行费用27,811,255.7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972,188,736.04元。截至2015年2月3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01950002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其中150,000万元用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剩余247,218.8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约15亿元用于并购重组,约2亿元用于建设国家母婴乳品健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约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粉加工厂项目”(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 (简称“新项目”),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27,800万元,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变更后:其中127,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剩余269,418.8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原用于建设国家母婴乳品健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母婴中心”)的2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联合竞购Brassica Holdings股权项目(简称“竞购项目”),并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昆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均为本公司)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用于竞购项目。竞购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约41,351.36万元,包括:15亿元并购重组募集资金剩余的1.22亿元,变更母婴中心项目募集资金2亿元,部分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详见公司2017-055、057及2018-001号公告。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1、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产品取得收益133,198,653.14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7,560,272.98元。

  2、截至2019年11月30日,用于购买银行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前述购买银行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370,000,000.00元。

  3、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该部分银行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竞购项目支出金额91,781,872.6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投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正常投入使用,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7,865.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未到期的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1:公司2019年度共计投入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乳粉、25万吨液态奶搬迁改造项目2,278.90万元,主要为支付项目相关尾款等。)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19年11月30日)

  ■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工程成本,控制和减少了项目实施费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372,512,792.79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专户销户后,公司和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所投资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372,512,792.79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本次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瑞银证券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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