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02日 05:1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二(二)离职 当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第十四章/一(一)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张建峰、张维现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018年6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根据《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0万股变更为686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2.20元/股。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为39,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46%,回购价格为12.20元/股。

  另外,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事项,并于2019年11月11日公告了本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情况。本次新增股份为11,019,928股,新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68,310,822股;同时,公司拟对原股权激励对象张维现及张建峰二人之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份合计为39,200股。因此,调整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8,271,622股,相应注册资本变更为268,271,622元。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更好的开展公司IDC业务的发展,经公司内部讨论,拟变更现有公司名称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等均发生变更,故对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内容进行调整。

  ■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股份回购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名称及变更公司章程等重要事项,公司拟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9,2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2.20元/股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39,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二(二)离职 当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张建峰、张维现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张建峰、张维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9,200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和其它说明

  1、回购数量、回购价格

  2018年6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根据《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0万股变更为686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2.20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一(一)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200股,回购价格为12.20元/股,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478,240.00元。

  2、回购程序

  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注: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尚未办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手续。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事项,并于2019年11月11日公告了本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情况。本次新增股份为11,019,928股,新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68,310,822股;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2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变更268,271,622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68,271,622元人民币。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张建峰、张维现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二(二)离职 当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述二人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原激励对象张建峰、张维现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9,2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原股票激励对象中张建峰、张维现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9,200股。关于回购注销的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19-080)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事项,并于2019年11月11日公告了本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情况。本次新增股份为11,019,928股,新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68,310,822股;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2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变更268,271,622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68,271,622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即2019年12月2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299弄3号3层

  2、申报时间:2019年12月2日—1月16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陈伟民、鲍鸣

  4、联系电话:021-52806755、传真号码:021-52373455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29日,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了上海富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发出的《上海市静安区95号C地块PAC项目》的中标意向书,确定公司为该项目的桩基及基坑围护专业分包工程之分包商。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95号C地块PAC项目

  2、招标方:上海富伟置业有限公司

  3、中标价格(合计):人民币193,756,042.00元(大写:壹亿玖仟叁佰柒拾伍万陆仟零肆拾贰元整),不含税中标金额177,757,836.70元,增值税(增值税税率9%)15,998,205.30元。

  4、中标范围:上海市静安区95号C地块PAC项目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

  5、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方发出开工指令为准。

  二、招标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上海富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WONG RHU CHIAN,注册资本:50,100万美元,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192号509室,经营范围为在上海市静安区95号街坊C地块内进行商业、办公的开发、经营销售、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的经营。由新加坡富威私人有限公司控股99%,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1%。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中标金额超过公司2018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的10%,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度以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与招标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条款和合同履行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静安区95号C地块PAC项目-中标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与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的“北京市通州区IDC数据研发中心6#楼数据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北京市通州区IDC数据研发中心9#楼数据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IDC数据研发中心6号楼数据中心建设工程

  发包人: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220,080,000.00元(大写:贰亿贰仟零捌万元整)。

  合同范围:结构加固及机房建设工程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30日

  合同工期:251日历天

  2、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IDC数据研发中心9号楼数据中心建设工程

  发包人: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220,080,000.00元(大写:贰亿贰仟零捌万元整)。

  合同范围:结构加固及机房建设工程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30日

  合同工期:251日历天

  二、发包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磊,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大街1号209室,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市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会议服务;经营电信业务;物业管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为在上海市静安区95号街坊C地块内进行商业、办公的开发、经营销售、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的经营。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发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2份合同金额均超过公司2018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的10%,未达到2018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的50%,但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度以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公司对其进行披露。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通州区IDC数据研发中心6#楼数据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北京市通州区IDC数据研发中心9#楼数据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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