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十六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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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韬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江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谈煊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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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境外控股子公司马腾公司筹资用于增加投资规模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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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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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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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2-3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琳凯、朱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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