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2702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浩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9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8、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3,160,0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31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8,923,5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1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236,5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3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44,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8,0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236,5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3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庄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42,683股
1.02 选举张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42,683股
1.03 选举庄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42,683股
1.04 选举廖生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42,683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郭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42,683股
2.02 选举高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42,683股
2.03 选举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58,095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742,683股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3,160,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44,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瑶、李侠辉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团队的延续性,公司于上述股东大会召开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紧急会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11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对于紧急召开本次董事会的原因,董事长已在会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选举庄浩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选举张和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
拟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庄浩、郭光、高晶,召集人庄浩;
审计委员会:黄炳艺、高晶、张和平,召集人黄炳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光、庄澍、黄炳艺,召集人郭光;
提名委员会:高晶、郭光、庄浩,召集人高晶。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张和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龚红鹰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庄澍先生、龚红鹰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吴明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钟钦才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许文秀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庄浩,女,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吉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正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鑫泷悦环保纸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思塔克纸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维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庄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1,346,107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董事庄澍先生为姐弟关系,与公司总经理、董事张和平先生为夫妻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和平,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廊坊分公司总经理、济南分公司总经理、黄冈分公司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905,2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浩女士为夫妻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庄澍,男,回族,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7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2004年6月取得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廊坊分公司副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庄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2,531,2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庄浩女士为姐弟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廖生兴,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西省石城县人大常委会、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廖生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郭光,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德国科隆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德国克虏伯(KRUPP AG)公司、德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光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高晶,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印刷学院、北京百花彩印有限公司、北京豹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民航报社、必胜网、今日印刷杂志社,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黄炳艺,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美国罗格斯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鲍斯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专业硕士中心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炳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龚红鹰,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7月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专学历。曾任职于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光夏印刷企业有限公司。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西安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郑州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金印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龚红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吴明贵,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将乐美东有限公司会计、厦门惠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课长、厦门欣恒顺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微联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厦门晋联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明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钟钦才,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至1995就读于福建省财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大专文化,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台塑集团南亚塑胶管材(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安普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协永盛彩印有限公司,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止目前,钟钦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许文秀,女,汉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福建正大司法鉴定所、福建宏信律师事务所,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许文秀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由股东大会选举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的延续性,公司于上述股东大会召开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紧急会议,选举新一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11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对于紧急召开本次监事会的原因,监事会主席白雪婷女士已在会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白雪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白雪婷女士个人简历
白雪婷,女,汉族,汉族,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泉州农业工程学校,大专学历;2003年12月起在公司业务部任主管职务,现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白雪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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