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柴永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朕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包括新零售渠道在内的产品销售网络,充分发挥锦湖轮胎和双星轮胎的协同优势,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总收入313,589.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5%;
因公司东风轮胎工厂全面改造升级成“工业4.0”智能化工厂,老工厂于2018年三季度全面关停,新工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开始试生产;公司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工业4.0示范基地高性能乘用车子午胎项目于2018年年底完工转固,报告期内处于产能提升阶段,导致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增加,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6.14万元,同比下降46.26%。随着公司十堰子公司东风轮胎工业4.0工厂的正式投产,以及公司后续对恒宇科技的产业整合,预计未来盈利将逐步得到改善。
资产负债表:
1、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7.54%,主要原因为赎回前期理财产品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远期锁汇到期实际交割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最新报表列示变化所致,本报告期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的项目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示;
4、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52.77%,主要原因为子公司东风轮胎搬迁新工厂设备、厂房投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3977.82%,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吉星轮胎预付8.9亿元投资款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100%,主要原因为公司远期锁汇业务未到实际交割日期,期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75.24%,主要原因为公司5亿元三年期的公司债在年初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并且在报告期内偿付所致;
8、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末的数据,按最新报表列示要求调整至递延收益项目;
9、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较期初增长515.2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购恒宇科技增加并购贷款及长期借款补充融资需求所致;
10、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较期初增长119.47%,主要原因为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利润表:
1、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45.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平均存款金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364.17%,主要原因为子公司轮胎工业本报告期内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4300万元所致;
3、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公司锁汇业务未到交割日期,根据锁汇价格与期末远期汇率测算所得;
4、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100%,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最新报表列示变化所致,去年同期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列示的坏账损失,本报告期列示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公司去年同期出售专利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无此类事项;
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819.08%,主要原因为清理子公司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8739.25%,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补偿所致;
8、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51.72%,主要原因为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08.02%,主要原因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0、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50.00%,主要原因为净利润下降所致。
现金流量表: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10.83%,主要原因为最新报表列示变化所致,最新列示要求收到的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都列示在此项目;
2、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58.81%,主要原因为去年支付的税费中存在搬迁汇算清缴补缴的所得税;
3、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200.79%,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双星轮胎工业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获得投资收益4300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39.07%,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吉星轮胎前期支付的投资保证金2.7亿元,在当期变为投资支付款项;
5、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08.80%,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吉星轮胎以现金支付资产收购款6.9亿元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99.98%,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期初减少50.69%,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和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增加,本报告期不存在此事项;
7、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76.86%,主要原因为收购恒宇科技增加并购贷款及借款补充融资需求所致;
8、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回购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款所致;
9、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控股子公司辽宁科技星猴收到少数股东注资款490万,本报告期不存在此事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2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原因,公司在报告期内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124,458股,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7,124,458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5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李勇先生)。
同意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关联方伊克斯达(青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加工生产部分机械设备或备件,2019年度预计增加不超过8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额度。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的公告》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5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监事6名,实际参会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刘刚先生、高珺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关联方伊克斯达(青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加工生产部分机械设备或备件,2019年度预计增加不超过8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额度。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的公告》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56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增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橡机”)的生产能力,扩大销售规模,随着关联方伊克斯达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裂解装备的需求日益增加,预计双星橡机为伊克斯达加工生产机械设备或备件类业务2019年度增加不超过8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最终以6票同意、3票回避(回避表决的董事为柴永森、张军华、李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8%,因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该类关联交易额度,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
■
3、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伊克斯达(青岛)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710
注册资本:3333.3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宗良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212MA3ELFAUXT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以自有资金对循环利用项目进行投资,循环利用装备和产品销售,轮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伊克斯达控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6221.7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89.4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45.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伊克斯达控股及其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鉴于本次交易的对象伊克斯达为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审议增加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订单,充分发挥本公司机械装备加工方面的产能和优势。在市场公允定价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达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本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做出的,可以利用各关联方的资源和订单,充分发挥本公司轮胎和智能装备业务领域的产能和优势,对公司经营有一定积极影响,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57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存在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外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概述
本次公司(含子公司)拟在折合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需经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业务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限
此次开展的业务总额在折合15,000万美元的额度内,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方
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适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财务平台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汇同相关金融机构评估已投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2、公司应跟踪分析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融风险指标,针对各类金融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制定止损方案,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
3、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4、控股子公司应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并向公司报告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本期金融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等。同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及操作程序、职责分工及日常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锁定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防范出口业务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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