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壮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天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义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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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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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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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应收票据: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与客户票据已结清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未调整上期期末数。
(3)在建工程: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山东工程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回用于拓展国内营销网络建设的物业购置款项所致。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系公司远期结售汇合同履行完毕所致。
(6)应付票据:主要系公司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7)应付账款: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到期货款所致。
(8)应付利息: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到期债券利息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长期借款及兑付到期中期票据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兑付到期的短期融资券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外币报表折算金额增加所致。
(12)少数股东权益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计提少数股东损益亏损增加所致。
3.1.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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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受国内外市场变动影响,外销产品销售量同比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随外销产品销量下降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3)税金及附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计提的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研发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受销售影响,相应的产品研发投入等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其他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外投资收到的分红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外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1.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公司受外销影响,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回用于拓展国内营销网络建设的物业购置款项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按时兑付了到期的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本息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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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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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公告编码:临2019-033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理想家居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想家居”),根据《新加坡公司法》以法院方案收购的方式,通过现金支付收购设立于新加坡并于新交所上市的HT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华达利”或“标的资产”)的全部股份,收购完成后,华达利从新交所退市,成为理想家居的全资子公司,华达利已完成退市后续的相关手续,并于2016年9月29日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对BEM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做出的关于华达利第三个业绩承诺期间(即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6年1月7日签订的《公司与BEM HOLDINGS PTE LTD及PHUA YONG TAT,PHUA YONG PIN,PHUA YONG SIN关于华达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和于2016年2月23日签订的《〈公司与BEM HOLDINGS PTE LTD及PHUA YONG TAT,PHUA YONG PIN,PHUA YONG SIN关于华达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华达利第一个财务期间(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第二个财务期间(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和第三个财务期间(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实现经审计的税后合并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美元、2,750万美元、3,025万美元。
如承诺期内华达利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则交易对方应对公司或子公司理想家居进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目标资产第三个财务期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广会专字[2019]G18034100446号),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华达利实现税后合并净利润3,232.87万美元,超过承诺的3,025万美元,业绩完成率为106.87%,业绩承诺方已实现第三个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承诺。
截至业绩承诺期满之日,业绩承诺方承诺的财务期间净利润实现数均达到了承诺净利润。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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