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02:3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锦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小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16.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05%,主要是主营业务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受资产处置、单项计提应收款减值转回等因素的影响较小。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将持有的重庆银行股票、重庆农商行股票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调整期初“其他综合收益”至“未分配利润”6,942.34万元。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相关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对于《修订通知》所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和新会计准则。

  (2)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2019年8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136,374,854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披露的《川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3)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

  2019年8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四联集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四联集团将其持有的川仪股份1,8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次转让为重庆市国资委控制企业之间的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川仪股份分别于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7日披露了该次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进展公告和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4)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江西川仪三川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江西川仪三川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川仪股份占比51%。该合资公司已于2019年9月23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019年9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重庆川仪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该公司已于2019年9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截至2019年8月底,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4月18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5,606.85万元,其中2019年1-9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4,023.41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48.46万元,收到保证金53.2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1,848.68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8,655.39万元,较2017年增加22,740.49万元,增长142.89%,除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外,主要受政策性调整、房产处置等偶发性增利因素的影响,其中执行渝府发〔2018〕59号及渝医保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设定受益计划中大额医保费进行结算确认利得增加净利润19,138万元,处置成都房产收益增加净利润1,867万元。因2019年度不存在上述偶发性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较大变动。

  ■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重庆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重庆证监局指导下,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将于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15:00-17:00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互动交流。 

  届时,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将参与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财务报表 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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