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02:2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郭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晋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66.59%,主要原因系偿还银行借款,购买结构性存款及风电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加42.59%,主要原因系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50.5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及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其他应收款净值减少。

  (4)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年初增加41.0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对霞浦金海旅游投资款。

  (5)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33.79%,主要原因系偿还短期借款。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40.21%,主要原因系兑付2018年度效益薪酬。

  (7)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47.1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完成楚都转让,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浮鹰岛支付部分设备质保金。

  (8)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比年初减少87.9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融资租赁本金。

  (9)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加86.3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增加。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7,322,188.91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将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

  (2)报告期末,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59.7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确认楚都转让收益,参股公司厦门船舶和福宁船舶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至为0,本报告期不再确认投资损失。

  (3)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295.47%,主要原因系控股公司闽箭霞浦收到保险公司风机赔偿款及屏南发电分公司收到衢宁铁路项目建设补偿款。

  (4)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05.64%,本报告期支付的扶贫款、补助费等较上年同期减少。

  (5)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44.4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电行业利润总额大幅增加,纳税增加。

  (6)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358.1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电行业、风电行业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参股公司厦门船舶和福宁船舶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至为0,本报告期不再确认投资损失及转让武汉楚都股权产生的收益。

  (7)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94.9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

  (8)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58.1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2.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电行业及风电行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35.66%,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黄兰溪收到2017年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本年无此项,同时本报告期风电行业收到的增值税的即征即退50%税费返还减少。

  (3)报告期末,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59.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参股公司牛头山水电现金股利、农商行分红款。

  (4)报告期末,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7,622,480.22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转让武汉楚都100%股权。

  (5)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0,000,000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

  (6)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4.9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风电行业支付的工程款较上期同期减少。

  (7)报告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490,000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款。

  (8)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1171.9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支付的现金。

  (9)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5.8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导致向银行借款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嘉祥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4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凌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陈凌旭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凌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陈凌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及其他特殊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陈凌旭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财务总监叶宏先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最长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叶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泰丽园1号楼3层

  邮政编码: 352100

  联系电话: 0593-2768805

  传真号码: 0593-2098993

  电子邮件:yehong5690@163.com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4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和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6日和6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临-28)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临-3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2、《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汇率挂钩)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董-1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郭嘉祥、罗成忠、陈凌旭、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董事林崇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郭嘉祥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嘉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制定〈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屏南上培水电站7#机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调整概算的议案》;

  屏南上培水电站位于屏南县棠口乡上培村,现有的7#发电机组建于1997年11月,装机70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2014万kW.h,由我公司屏南发电分公司和宁德市万顺水电有限公司万泉水库发电分公司各持股50%,并由屏南发电分公司代为运行管理。为提高利用水能资源利用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公司开展7#机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1222.25万元,我公司出资不超过611.125万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该工程由增效扩容及河流生态修复改造两个项目组成,其中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041.05万元,河流生态改造计划总投资181.2万元。目前该工程已完成7#机增效扩容改造完工验收,拟开展后续河流生态改造项目。鉴于该河流生态改造项目所采用的虹吸供水方案未考虑上游电站发电对上培水库水位变化的影响,无法满足该河流整体生态下泄流量要求,项目指挥部拟将原有虹吸供水方案改为从发电引水隧洞开挖生态放水隧洞进行生态放水的方案。设计方案变更后,河流生态改造项目(不含生态机组建设)投资概算较原概算增加406.92万元,导致7#机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总投资概算相应调整为1629.17万元,较原概算增加406.92万元。

  为尽快推动屏南上培水电站7#机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河流生态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概算调整为1629.17万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放弃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四项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信小贷公司”)为我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精信小贷公司资产总额243,338,953.20,所有者权益126,331,680.70,营业收入1,081,750.51,净利润-5,727,001.07。精信小贷公司4名股东拟对外议价转让其所持有股权,具体如下:

  1、王光镇拟向福州博锦同源贸易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精信股权166.32万股(0.42%),转让价人民币0.5元/股;

  2、唐幼舜拟向福州博锦同源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精信股权211.2万股(0.53%),转让价人民币0.5元/股;

  3、福建品品香茶业有限公司拟向福州博锦同源贸易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精信股权264万股(0.67%),转让价人民币0.5元/股;

  4、福州晏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向福州新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精信股权264万股(0.67%),转让价人民币0.5元/股。

  上述公司及自然人与我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精信小贷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具有按我司持有股份比例优先购买的权利。

  董事会认为:

  1、目前精信小贷公司所处行业领域金融风险加剧,且公司已明确要大力发展电力主业,对于其他低效、无效投资的非电力主业进行清理,逐步退出类金融行业。购买上述股权不符合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要求。

  2、精信小贷公司除我公司外,其他股东持股均低于10%且均为民营企业和自然人,价值取向及经营方针与公司分歧很大,公司即使购买上述股东2.29%股权,仍无法对该公司进行实质控制。

  3、若公司不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则最高需出资452.76万元,将占用公司资金。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按我公司持有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本次股权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未构成关联交易。此次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信小贷公司”)为我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除我公司外精信小贷公司的其他股东持股均低于10%且均为民营企业和自然人,价值取向及经营方针与公司分歧很大,公司即使购买上述股东2.29%股权,仍无法对该公司进行实质控制。本次放弃该公司4名股东拟对外议价转让所持有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按我公司持有股份比例优先购买本次股权的权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监-0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志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范志纯、张娜、郑希富、陈宗忠、陈武。

  三、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闽东电力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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