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02:2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骆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光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宏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V20160288号合资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6〉中国贸促京字第010261号)及《仲裁申请书》,国际经贸仲裁委受理了申请人DURALITE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就四川金顶与迪力工程有限公司于1991年12月18日签订的《合资兴办“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审理进程中,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代理本次仲裁,努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18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8)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575号《裁决书》,仲裁庭经合议,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元。(二)本案仲裁费共计人民币423,000元,由申请人承担84,600元,被申请人承担338,400元。本案仲裁费已由申请人全额预缴,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338,400元,以补偿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三)本案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84,00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自行承担,该审计费用已由被申请人全额预缴。(四)本案被申请人选定翁国民仲裁员产生的实际费用人民币1,562元,由被申请人自行承担,该实际费用已由被申请人全额预缴,抵扣后余款人民币13,438元,由仲裁委员会退回被申请人。以上裁决各项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9年6月13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2019)川11执178号《执行通知书》和(2019)川11执178号《报告财产令》,因国际贸仲合资合同争议仲裁案件,乐山中院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5,392,492.00元。

  仲裁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6-032、040号,临2018-038号,临2019-021号公告。

  2、2016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烟台福山法院(2016)鲁0611民初493号《民事判决书》,烟台福山法院于2016年3月1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金顶公司与被告第三水泥厂追偿权纠纷一案,并依法于2016年12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第三水泥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金顶公司追偿款6,370,029.40元,同时从2015年9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给原告。驳回原告金顶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7年3月23日,公司收到烟台中院(2017)鲁06民终113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传票》,烟台中院已接到公司诉烟台市第三水泥厂追偿权纠纷的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起诉条件,法院决定立案审理。2017年4月28日,公司收到烟台中院(2017)鲁06民终113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金顶公司负担。

  2019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2019)鲁0611执542号《执行决定书》和(2019)鲁0611执54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烟台市第三水泥厂未按报告财产令的规定报告财产,决定将烟台市第三水泥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本案被执行人烟台市第三水泥厂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诉讼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6-031、077号,临2017-020、034号公告。

  3、2019年8月22日,公司收到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峨眉法院”)(2019)川1181民初2360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等文书。

  峨眉法院受理原告为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村2组42名自然人诉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公司正积极着手应诉准备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诉讼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9-026号公告。

  4、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额度共计人民币40,16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建设使用和流动资金周转。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海亮金属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四川金顶实际借款金额按照7%--9%的年化利率进行计息,四川金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海亮金属指定账户支付2019年借款利息。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利率调整范围内与海亮金属协商确定2019年度借款利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向海亮金属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7,159.48万元。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17-030、037、040号,临2018-016、047、086、088、090、092号公告。

  5、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向朴素至纯借款本金余额为7,788.00万元。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临2017-069、077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9—03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19年10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详见公司临2019-035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划转资产暨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将母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拆分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采矿业”或“子公司”)、四川金顶快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快点物流”或“子公司”),并以划转资产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顺采矿业注册资本调整为13800万元,快点物流注册资本调整为7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资产负债划转及子公司增资相关的事项。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19-036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详见公司临2019-037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9—03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聘请的审计机构,在2018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其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相关审计服务,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认可。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继续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续聘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9—03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划转资产暨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或“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现有经营业务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积极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公司拟将母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拆分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采矿业”或“子公司”)、四川金顶快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快点物流”或“子公司”),并以划转资产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顺采矿业注册资本调整为13800万元,快点物流注册资本调整为7000万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资产划转事项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债权债务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206955128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

  法定代表人:骆耀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捌佰玖拾玖万元整

  成立时间:1988年09月07日

  经营期限:1988年09月07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石灰岩开采、加工及销售(有效期至2043年10月11日)。※。碳酸钙复合材料生产、销售;建材销售;机械加工,汽车修理,普通货运,电力开发,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销售矿产品(国家专项规定除外);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债权债务划入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64L1W10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投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峨眉山市乐都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3日

  营业期限:2017年09月13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石灰石开采、加工及销售;氧化钙产品生产及销售;建筑材料、矿产品销售;机械加工;普通货物运输;电力开发;科研开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及场地、房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文化用品及日用品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四川金顶快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640LRX0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峨眉山市乐都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杨学品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8日

  营业期限:2017年06月08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货物装卸,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及配送,货物包装;物流信息咨询;建筑材料、矿产品销售;汽车修理;机械设备、场地、房产、文化用品、日用品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顺采矿业和快点物流均是划出方四川金顶的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直接持有顺采矿业、快点物流两家公司100%的股权。

  二、本次资产划转及增资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的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拟划转的资产、负债等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公司拟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值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负债,具体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拟向顺采矿业划转资产及负债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资产项目:

  单位:万元

  ■

  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拟向快点物流划转资产及负债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资产项目:

  单位:万元

  ■

  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期间变动

  公司拟将截至划转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为准,将资产、负债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和快点物流。划转基准日后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同时,公司可根据划转时母公司负债的实际情况调整各公司之间负债划转金额。

  (四)划转后业务安排

  划转完成后,顺采矿业将承接公司石灰石开采和氧化钙生产等相关业务;快点物流将承接公司铁路物流相关业务。

  (五)划转涉及债权债务及业务变更安排

  根据“人随资产走、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拟划转资产涉及的相关债务由相应子公司承接,债务转让若涉及需第三方同意、批准的,划转双方共同与债权人协商,取得债权人关于相关债务转移的同意函。如出现不同意转移的情况,由划转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对于公司已签订的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协议、合同等,分别由子公司对应承继,合同权利和义务转移至子公司,并按前述债务转移的有关原则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

  (六)员工安置

  根据“人随资产走、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子公司优先接收划转资产所涉员工,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转相关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薪酬待遇不变,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推进。

  1、公司与石灰石开采和氧化钙生产经营相关的员工将由顺采矿业接收,该等员工将与公司、顺采矿业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公司与该等员工之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将自接收日起由顺采矿业享有和承担。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员工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

  2、公司与铁路物流相关的员工将由快点物流接收,该等员工将与公司、快点物流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公司与该等员工之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将自接收日起由快点物流享有和承担。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员工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

  (七)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1、根据四川金顶与顺采矿业签署的投资划转协议,四川金顶拟以其拥有的石灰石矿山和氧化钙生产线账面净资产(包含土地、房产、采矿权、机器设备等资产和对应的负债)评估作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顺采矿业投资划转。

  本次投资划转以拟投资净资产2018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基础作价。本次投资划转增加顺采矿业注册资本8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时,顺采矿业以资本公积转赠资本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顺采矿业注册资本变更为13800万元。

  2、根据四川金顶与快点物流签署的投资划转协议,四川金顶拟以其拥有的铁路运营线账面净资产(包含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和对应的负债)评估作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快点物流投资划转。

  本次投资划转以拟投资净资产2018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基础作价。本次投资划转增加快点物流注册资本4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快点物流以资本公积转赠资本2700万元;增资完成后,快点物流注册资本变更为7000万元。

  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进行资产、负债划转并对其增资事项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负债划转以及对子公司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资产负债划转及子公司增资相关的事项。

  三、资产及负债划转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顺采矿业、快点物流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划转是为了优化现有的经营业务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积极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及负债,在合并报表范围内调整业务架构,实施业务整合,有利于优化经营结构,促进公司更好发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本次划转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未发生实质变化,不涉及新增资产及业务扩张,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无实质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19-03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8号楼(B座)2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栋13楼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0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602213;     传真:(0833)2601128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四川金顶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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