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年10月31日 05:5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退市大控       公告编号:2019-142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2019年10月30日(含当日)已交易3个交易日,剩余27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10月30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019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15号《关于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除此以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核实的其他情况

  1、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

  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其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退市大控       公告编号:2019-140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及相关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退市大控         公告编号:2019-141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及相关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1-06 三达膜 688101 --
  • 11-06 指南针 300803 --
  • 11-05 贝斯美 300796 14.25
  • 11-05 矩子科技 300802 --
  • 11-05 联瑞新材 688300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