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2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冯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义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谷天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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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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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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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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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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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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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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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7年9月,公司与刘德群签订《资产出售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予刘德群。
鉴于刘德群因个人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向公司支付交易价款,公司与刘德群分别于2019年3月及2019年4月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就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款的支付、标的资产的交割以及履约担保等问题达成新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刘德群支付的部分二期款项3,000万元。
(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公司向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出租育苗室、研发中心等资产,并授权其使用公司“壹桥”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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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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