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仲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涛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0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12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76,023,30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893.00万元。
2019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修订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第三次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19年8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9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2号)。
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进展情况已及时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具体公告如下表所示: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9-7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株硬公司中粗碳化钨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8853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打造智能化2500吨中粗碳化钨生产线,以提高碳化钨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而推动合金品质升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9-73;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9-74。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