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宗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华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金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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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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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受累于全球贸易摩擦升温等外部经济前景的高度不确定性,消费者信心持续回落,珠宝首饰行业零售市场景气度进一步趋冷,面对更加严峻的外部市场环境,公司聚焦自身战略目标,深入挖掘内生动力,“深度融合、高效协同”的营运生态体系渐趋形成,市场拓展、产品研发、终端营销、营运管理等各项经营工作稳步开展,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努力实现既定计划目标。
1、门店情况
报告期,市场拓展稳步开展,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本年1-9月份新开门店618家,净增门店412家,报告期末门店数量达到3787家,其中加盟门店3498家,自营门店289家。
单位:家
■
2、营业收入
2019年1-9月份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8.1亿元,较上年同期比较增长7.59%,其中自营线下、自营线上、加盟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79亿元、3.44亿元、24.2亿元,分别占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的23.07%、9.02%、63.51%;受经济因素及消费市场环境影响,珠宝首饰行业面临较大销售增长压力,自营线下、加盟业务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略有增长,三季度增速回落。互联网(自营线上)业务营业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82%。
分业务模式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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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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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19-063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宗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19-064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焰菊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19-065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公司 2019 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调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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