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下午15:00~2019年10月15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乔徽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51人,代表股份227,948,1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66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25,904,0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32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股份2,044,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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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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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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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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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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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5、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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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6、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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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7、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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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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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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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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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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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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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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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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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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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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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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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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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此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琛、苗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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