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年09月30日 04:00 证券日报

原标题: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19-07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98号文核准,本公司2015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17.2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1元,共计募集资金96,723.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34.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888.5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17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0.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637.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5号)。

  2. 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94号文核准,本公司2017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402,6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9元,共计募集资金64,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4.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945.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东兴证券于2018年7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63.2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382.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54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250.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4,637.92万元。

  2. 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1,563.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382.04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

  (二)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 支付中介费用及交易税费

  支付中介费用及交易税费实际投资金额2,085.08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3,000.00万元少914.92万元,主要原因系实际使用存在结余。

  2. 聚碳酸酯产品多元化开发改造项目

  聚碳酸酯产品多元化开发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9,630.61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9,629.00万元多1.61万元,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

  3. 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

  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6,248.71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21,224.05万元少14,975.34万元,主要原因系该项目仍处于实施阶段。

  (二)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实际投资金额31,714.36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62,382.04万元少30,667.68万元,主要原因系该项目仍处于实施阶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754.74万元,其中聚碳酸酯产品多元化开发改造项目8,714.09万元,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40.65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置换金额8,714.09万元,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二)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511.91万元,其中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15,096.82万元、中介机构费用1,415.09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置换金额16,511.91万元,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1。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1.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8号)批准,本公司向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256,90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4元,同时向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145,084,499.88元,用于购买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大风公司)100%股权人民币计967,230,000.00元。浙铁大风公司已于2016年5月3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完成了资产的交割和过户手续,故从2016年5月31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 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

  [注]: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生产经营情况

  浙铁大风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聚碳酸酯、碳酸二苯酯、丙二醇、混醇的生产;聚碳酸酯、塑料合金、塑料改性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技术咨询及转让;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主要产品:聚碳酸酯、丙二醇。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浙铁大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 效益贡献情况

  浙铁大风公司收购日后效益贡献情况如下:

  ■

  [注]:2019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本公司与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并于2015年12月30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浙铁大风公司2016年-2020年拟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5亿元。该承诺事项现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业绩承诺事项承诺仍在履行中。

  (二)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1.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4号)核准,本公司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7,005,663股,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180,589股,向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180,589股,向宁波汇众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91,985股,向宁波汇众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88,60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4元,同时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支付现金52.39万元,用于购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持有的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工集团公司)100%股权人民币计52.39亿元。交工集团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完成了资产的交割和过户手续,故从2017年10月31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 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

  [注]: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生产经营情况

  交工集团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道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船闸、机场、市政、铁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养护、技术服务,地下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咨询服务,材料试验,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的销售,工程机械的修造和租赁(不含起重设备维修),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项目管理。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交工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 效益贡献情况

  交工集团公司收购日后效益贡献情况如下:

  ■

  [注]:2019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汇众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众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4月27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7年6月1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期为标的资产交割完毕日当年起三个会计年度,即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51,970万元、65,000万元、75,342万元。

  交工集团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47.34万元,超过承诺数5,577.34万元,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2018年度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79.12万元,超过承诺数2,079.12万元,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38.5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18年累计使用3,000.00万元,2018年6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2018年6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及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合计10,000.00万元。

  (二)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0,834.3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4.75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105.66万元,由于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本公司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17,289.07万元(包括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10,000.00万元),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7.87%,尚未使用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4,032.3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4.80万元,由于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本公司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30,852.48万元,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47.69%,尚未使用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内容及原因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注2]: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工程累计投资占预算总额的29.44%,原因系该项目技术开发合作耗时较长,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繁杂等,开工较晚。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内容及原因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注2]: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购置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路基路面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2019年1-6月实际效益数据未经审计。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9年1-6月实际效益数据未经审计。

  [注2]: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静态回报期及内部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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