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喜临门
股票代码:603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灵芝镇钟家湾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陈阿裕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灵芝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二环北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名称: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363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平澜路299号浙江商会大厦1幢24层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9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减少所致。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易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陈阿裕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间的关系
由于陈阿裕先生持有华易投资80%的股权,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陈阿裕与华易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
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认可喜临门主营业务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同时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作用,推动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工作,助力其实现平稳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特由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喜临门控股股东华易投资、浙江上市公司稳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成立绍兴市越城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用于投资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并由华瀚投资委托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持有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华易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权结构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易投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减少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均可自主进行换股。截至2019年9月24日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剩余债券数量为187,253,000元,以目前的换股价格11.32元/股测算,若剩余债券全部换股,预计将换成喜临门股票16,541,784股(注:由于债券持有人换股意愿及换股价格均有不确定性,最终换股数量亦有不确定性),占公司现总股本的4.19%,从而导致华易投资持股比例减少,故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存在未来12个月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643,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9%。其中:华易投资通过“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778,874股;华易投资通过“华易投资—中信建投证券—16华易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6,828,907股;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28,125股;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807,95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2,377,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6%。其中:华易投资通过“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778,874股;华易投资通过“华易投资—中信建投证券—16华易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62,566股;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28,125股;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807,950股。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情况列表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即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24日期间,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20,266,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下降至36.06%。
上述期间内,华易投资可交换债券各期换股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喜临门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9年9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陈阿裕(签字):
日期:2019年9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阿裕(签字):
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9年9月25日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阿裕(签字):
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9年9月25日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