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险企将大力发展风险保障类产品
本报记者 程竹
针对8月30日银保监会规定下调部分寿险产品准备金评估利率,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发现,多数保险公司已停售4.025%的人身险产品,同时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对内发文要求陆续停售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
多位险企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以往通过“开门红”高费率产品冲保费规模的情况难再现。经过此番评估利率的精确调整,多数保险公司已开始改变产品策略,2020年将进一步加大身故、健康、意外等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力度。同时,降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以增加已有存量业务的责任准备金,应对可能存在的利差损风险。
两类险种被叫停
8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将调整部分险种评估利率,其“锁定”的保险产品主要是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普通型养老年金和10年期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两类产品的定价受宏观利率的影响比较大,在前期调研中,这两类产品也暴露出较多风险。过去,保险公司备案与审批的分界线是4.025%。如今这两类产品的预定利率一旦超过3.5%,就不能再进行备案,而是需要进行审批,面临更长的流程以及更严格的监管审核。
记者了解到,这两类被叫停的险种,正是近年来部分人身险公司在“开门红”期间冲击保费规模的主力产品。如今年年初中国人寿、泰康人寿以及新华人寿增加4.025%的定期年金保险,前三季度就已全部售罄。
“此次叫停的两类险种,会对2020年保险公司‘开门红’期间的新单规模产生一定影响。”一位大型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部分保险公司已调整产品策略,2020年将进一步加大身故、健康、意外等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力度。同时,经过此番评估利率的精确调整,人身险业“开门红”概念或将进一步淡化。
防止利差损风险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利差损风险,有必要适当下调现行评估利率。”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下调评估利率,以防预定利率过高,导致行业出现利差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在当前保险公司面临转型与竞争的双重压力之下,部分公司通过提高预定利率降低产品定价的长期年金产品获取保费收入,在长期利率下行背景下有可能带来利差损风险。
“降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以增加已有存量业务的责任准备金,应对可能存在的利差损风险。同时,评估利率会影响到定价的预定利率,未来新产品的预定利率也会下调,增量业务的利差损风险会大大降低。对利差损风险的防范有助于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朱俊生表示。
相关人士认为,这一举措对保险公司来说有三方面影响:一是评估利率下降,责任准备金会相应增加,可能会对利润造成一定挤压;二是预定利率将下降,在同等情况下保险产品价格可能会有所提高,从而对行业保费收入增长形成一定的压力;三是行业要基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倒逼保险公司加大转型力度。
适时调整评估利率水平
“评估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未来将趋势性动态、前瞻调整。”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从国际经验看,主要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准备金评估利率的趋势性调整机制,评估利率的确定充分体现资产端和负债端的联动,及时反映未来市场的趋势性变化。
对于下一步完善调整评估利率水平形成机制,《通知》指出,一是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研究讨论评估利率调整的必要性及影响,形成相关建议供监管部门决策参考。二是优化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在充分考虑负债特点的基础上,基于对市场利率未来走势、行业投资收益率等因素的判断,确定评估利率参考值,并结合上述委员会的意见,适时调整评估利率水平。
同时,此次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的调整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这将促进全行业进一步加大身故、健康、意外等风险保障类产品的发展力度,更好满足消费者保障需求。”上述负责人补充道。
朱俊生建议,为了增强寿险产品的竞争力,要继续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提升保险资金收益。目前保险资金运用过于强调安全性,低风险容忍度既不利于发挥保险资金期限较长、稳定性较高的优势,造成保险资金收益率较低,又不利于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
责任编辑:杨希 19041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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