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2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恩施项目备案的议案》
同意对恩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予以备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恩施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在湖北省恩施市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恩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2.05亿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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