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08月09日 05:2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63                                公司简称:大理药业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一系列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医药监管新政相继落地实施,政策执行力度加大,行业政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已全面释放,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89.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7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1.05%。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由于受用药限制和医保控费措施的影响,公司主导产品销量有所下滑。

  2019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政策制定及调整权限清单》的规定,规定中明确,在未来医保目录的制定中,省级部门不得自行增补或删减药品目录(即已没有权利对医保目录进行药品的调入和调进),也不得以支付方式改革等任何形式变相扩大药品支付范围(即没有权利对药品的支付限制进行调整),但各省可以推荐上报需要调整的药品名单。而公司主导产品醒脑静注射液和参麦注射液均为国家医保目录内产品,受新一轮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的影响机率较小。

  虽然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在《意见》中明确:使用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单一使用药占比进行考核,但是自2017年下半年起,各省陆续出台重点监控药品的相关文件,抗生素、注射液尤其是中药注射液、辅助性药品等成为重点监控的对象,需控制其使用比例和金额,以降低药占比和医保支付的压力。持续到现在公司相关产品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19年7月国家卫健委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虽然目录中涉及的20个品种均为生物药品和化学药品,但是通知指出要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订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也对未纳入目录的化药、生物制品明确了监管方式。在通知中还作出如下规定: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这一点,明确了普通西医不再具备中成药处方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成药注射液的销售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线停工情况如下:

  ■

  上表中列出的停工时间均包含各生产线生产前所需要的设备维保、规格件更换、清场,月度洁净度检测,各种验证(如设备验证、工艺验证、培养基模拟灌装等)等辅助生产的时间。因此,实际停工时间小于上述所列。

  上述监管新政、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和医保控费政策调整,不可避免地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现实的冲击和影响。在此背景下,公司主动顺应改革和政策变化要求,及时调整经营发展思路、合理布局生产经营规划,努力“强优势、补短板”,以期将影响和冲击降到最低程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加强产品市场营销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市场营销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强化学术营销和培训工作,继续围绕销售模式和机制建设提升营销能力,充分运用主导产品醒脑静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很强市场认同的良好基础,不断通过学术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巩固存量市场份额,拓宽渠道、突破增量,将公司主导产品的市场份额保持,进而提升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2、坚持安全先行、质量至上、风险管控、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以质量为依托,树立品牌形象,满足市场需求,打造环保企业,为公司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一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生产工艺过程控制,通过风险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GMP飞行检查及各级药监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重视提高生产效率。通过设备技术改造,持续提升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人员合理与精准配置。三是落实全员安全责任,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公司安委会与各部门/车间签订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与员工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完成了1#提取车间酒精浓度监测报警系统新建并投入使用。公司上半年进行安全专项检查3次,每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期完成《云南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综合信息平台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上报工作,上半年共计上报了80条安全隐患,整改完成80条,整改完成率100%。同时,公司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为先导,以生命、健康、安全为主线,把“安康杯”竞赛活动同“安全生产月”和“防范风险化工行”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投稿活动,组织了有关安全生产的7场次专题培训和5场次实作培训,举办一场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五项安全应急演练竞赛活动,分别进行了泡沫灭火器、消防沙、危化品冲洗、有限空间逃生、反恐防暴及应急救援等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四是提倡绿色环保理念,建设环保友好型企业。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生产用气动力能源,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三废”达标排放,节能降耗措施有效落实。

  3、着力推进中药注射剂二次开发,提升产品品质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大学合作完成了参麦注射液化学和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体内过程研究、过敏原筛查、工艺品质提升等研究项目,形成研究报告草案;与四川农业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江西省林业科学院合作,基本完成了麦冬、温郁金、栀子药材的生产及质量研究项目,形成了技术规程草案和药材内控质量标准草案;天然冰片提取及精制纯化研究项目、醒脑静注射液标准提高研究等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依托公司刘昌孝院士工作站开展的黄芪注射液再评价中的工艺改进及质量研究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黄芪药材质量控制研究阶段的工作;与上海市药检所合作开展黄芪注射液质量控制研究项目也已完成第三阶段研究工作。

  4、积极配合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

  围绕“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国家药典委组织开展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标准提高项目,醒脑静注射液生产用的药材郁金、冰片、栀子和胞二磷胆碱注射液被列入2018年国家药典委标准提高立项项目,参麦注射液生产用药材麦冬及亮菌甲素注射液使用的辅料丙二醇被列入2019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立项项目,公司积极提供样品并配合各地药检所标准提高的相关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将对公司生产优质的产品、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重大的作用。

  5、提升科研实力,完善科研条件

  公司“云南省刘昌孝院士工作站”、“浙江大学-大理药业中药现代化联合研究中心”、与大理大学合作的“药物研究所、药物研究与开发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均正常运作,为公司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公司科研综合楼正在按计划建设,建成后将进一步整合和提速公司科技研发功能布局。

  6、完成参麦注射液品种再注册工作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获得《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再注册批件》(批件号2019R000006、2019R000007、2019R000005)。这是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五年,在10ml参麦注射液、50ml参麦注射液、100ml参麦注射液药品批准文号到期前,企业对其进行再注册申请并获得的再注册批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63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23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年8月8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董事尹翠仙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杨君卫对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26)。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4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26)。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5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1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10,000.0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9,0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9,000,000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从130,000,000元增加到169,000,000元,股份总数从130,000,000股增加到169,000,000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6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关于核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000,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2,49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XYZH/2017KMA20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7年9月,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说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南诏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53050171603800000127的募集资金专户,因“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南诏支行申请,并撤销了上述银行账户。该账户撤销前存款余额(利息收入)15,746.38元转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南诏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3050171603800000126储存使用。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期内累计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22,500.00万元,报告期末尚未赎回。

  ■

  (五)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大理药业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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