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林若文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林浩茂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号)(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林若文女士及林浩茂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3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2019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林若文女士及林浩茂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若文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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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林浩茂先生减持股份来源:解除限售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2、林浩茂先生在上述减持期间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未出现违规减持情况。
3、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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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林若文女士及林浩茂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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