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709-01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苏01民初1506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被冻结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冻结起始日:2019年7月9日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冻结股数:429,345,157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冻结事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关于财产保全的(2019)苏01民初1506号民事裁定书。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29,345,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74%,截至目前其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429,345,157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目前正在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南京市人民政府已就上述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积极协调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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