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787,876,1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6714%。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787,499,3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64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76,8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05%。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21,4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787,825,878股同意,30,696股反对,19,6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加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028%;反对30,6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650%;弃权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322%。
2、以787,817,078股同意,39,496股反对,19,6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丝维林浆产业管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597%;反对39,4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081%;弃权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32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贺维律师、赵力峰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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