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2019年07月09日 06:5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海先生的通知,王耀海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王耀海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王耀海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用于办理股票质押业务。根据王耀海先生与质权人签署的《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质押期限为自质权人放款之日起一年。上述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王耀海先生另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7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7月8日,并于2019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二、实际控制人王耀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耀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614,994股,占公司总股本18.07%。本次质押后王耀海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5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0.2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7%。王耀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马秀慧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25,972,1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79%,本次质押后,王耀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欧普、马秀慧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210.34万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1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6%。

  三、实际控制人王耀海先生股份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个人融资需求。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王耀海先生本次质押股份融资的还款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王耀海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股份质押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王耀海先生将采取追加现金或追加质押股票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公司股份 股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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