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7月09日 06:5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9-04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8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均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霍斌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焦万铝业(北京)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焦万铝业(北京)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源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表决通过。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六)《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应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9年7月修订)全文于2019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年7月修订)全文于2019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八)《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相应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

  《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19年7月修订)全文于2019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九)《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五项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请查阅于2019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52]。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9-04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东洋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结合公司有关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事项的相关资料及法律顾问的咨询意见,认为:本次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豁免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和当前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源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9-05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焦万铝业(北京)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本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焦万铝业(北京)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万铝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万铝业”)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焦万铝业经营范围并对其《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焦万铝业的最终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最终修订稿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将在其正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9-04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本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增加后的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条款的最终表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将在正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9-05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2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下午15:00 至2019年7月24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

  (二)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4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及《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和议案5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出席通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9年7月22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通过邮寄方式的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期为准。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三)登记时间: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2日,9:00至16:00。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本公司办公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东洋  石睿

  联系电话:0391-2535596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电子邮箱:jzwfzqb@163.com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大会提案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2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24日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填写投票给候选人的票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9-05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锦众”)提交的《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豁免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提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黄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内容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2016年,金投锦众与西藏吉奥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后者持有的焦作万方190,216,238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81%。金投锦众于2016年6月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若金投锦众及钭正刚先生控制的企业与焦作万方存在经营上的竞争关系(如电解铝行业产品),金投锦众及钭正刚先生承诺,在相关企业规范运作、符合资产注入焦作万方条件的前提下,在金投锦众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存在经营上竞争的业务以符合焦作万方股东利益的方式纳入焦作万方,或者将存在经营上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2016年8月4日,本次股权收购过户完成,承诺正式生效,该承诺的期限为3年,将于2019年8月3日到期。

  2、承诺履行情况

  (1)金投锦众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后,随即邀请富有经验的中介机构对钭正刚先生控制的企业进行不断地梳理,对可能与焦作万方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进行持续跟进和研究,并在企业合法合规运作方面努力规范。

  (2)2016年8月,金投锦众受让原焦作万方第一大股东西藏吉奥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90,216,238股股份,成为焦作万方的第一大股东。2017年11月,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协议受让及二级市场增持的方式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金投锦众变更为焦作万方的第二大股东,金投锦众基于第一大股东身份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况发生变更。

  (3)金投锦众与上市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多次讨论关于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经营方面的问题,以期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同时,为发挥上市公司与金投锦众及钭正刚先生控制的企业的战略协同性,双方也在产业基金、商品贸易等方面作出一些尝试。

  二、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和影响

  2016年以来,上市公司内外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铝冶炼行业产能过剩情况并未根本改善,市场价格比较低迷。公司大股东(5%以上股东)自2017年11月以来发生了较大变化。自2017年11月16日至今,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协议受让及二级市场增持方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金投锦众持有焦作万方195,582,591股股份,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16.41%,为焦作万方第二大股东,已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基于焦作万方控股股东而作出的同业竞争承诺内容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也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应对行业竞争的需要。

  因此,上述承诺的履行将无法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的相关规定,金投锦众提请焦作万方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上述同业竞争承诺进行豁免。

  本次豁免金投锦众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不会对焦作万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焦作万方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受上市公司内外部形势变化及市场环境影响,金投锦众申请豁免履行其关于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董事会就该事项咨询了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咨询意见,我们认为:金投锦众本次豁免承诺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豁免承诺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我们同意将《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结合公司有关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事项的相关资料及法律顾问的咨询意见,认为:本次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豁免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和当前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源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关于豁免履行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铝业 焦作万方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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