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妙变局:视觉中国忽现一线生机,人民网未必能一统图片版权江湖?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谭楚丹 深圳报道
随着视觉中国版权事件发酵,视觉中国业务模式的合法性引起市场讨论,有评论认为是“市场毒瘤”,也有观点称不宜一棍子打死。随着图片网站持续整改,4月16日晚全景网已能正常开放,“视觉中国们”或迎来转折点。
全景网官网复活
4月16日晚,有网友爆出全景网官网再度能打开,这意味着全景网的整改已经告一段落。但视觉中国的官网仍然未能对外开放。据了解,在12日天津网信办连夜约谈视觉中国,责令全面彻底整改,随后多个版权图库网站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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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争议的“国徽图片是否能被视觉中国通过打水印方式宣告版权”的问题,有律师表示,要理性看待。
15日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和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视觉中国事件法律问题研讨会”,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晓宇律师表示,关于国旗国徽的版权问题,必须明确图片版权保护的客体是国徽本身还是那个照片。事实上,要拍一个正面的、清晰的、不反光的国旗国徽,其实很不容易,可能还需要动用特殊设备才能完成。这样的照片是有著作权的。
定性非法?律师有话说
早在4月12日人民网发表评论称,视觉中国等涉案的有关公司,均不是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有关执法机关应当予以查处。
对此,一名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17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要判断视觉中国行为是否合法,应该看权利来源,知识产权权利人愿意把版权许可或转让给视觉中国,那视觉中国就依法取得相关权利,那么他就可以根据委托去进行相关权利的维护。权利人是可以把版权许可给任何人。不能根据相关许可或转让的数量多少而定性其是否合法。”
在上述提到的“视觉中国事件法律问题研讨会”,北京化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俊认为,关于集体管理组织的问题,集体管理组织确实需要审批,但是集体管理运营模式是一种商业模式,这种事谁都可以做,法律没有禁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海君提出,目前网上有这样的观点,认为视觉中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是非法集体管理组织。什么叫集体管理?什么叫非法集体管理?这本身就是非常有争议的问题。如果一个组织购买版权,运营版权,分配相应费用的行为都属于非法集体管理的话,那么现在包括一些规模很大的平台都在运营版权,就都可能成为非法集体管理组织。
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熊文聪谈到,关于视觉中国是不是一个非法集体管理组织,要看它怎么来维护权利。它既不是图片使用者,又不是作者。法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中国只有5家,图片的只有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认为这个条例的正当性问题以及立法原意和目的都是值得考虑和反思的。
责任编辑:鲍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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