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年03月29日 03:08 中国证券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2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9日

  至2019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23、听取《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24、听取《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25、听取《关于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26、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和2019年任务目标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13、14、15、16、17、18、19、20、21、2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6.03、6.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6.01子议案: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2子议案: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3子议案: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6.04子议案: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5日(9: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9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琪

  联系电话:0551-65161539

  传真号码:0551-65161600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9层

  邮政编码:230081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71号)核准,东方创业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东方创业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0股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于2019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前述股份担保信托登记手续,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详见公司公告2018-072号、公告2019-010号、公告2019-016号)。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东方创业的告知函,本次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本期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3月27日结束。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实际发行规模1.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1.5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909            证券简称: 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嘉业”)出资15亿元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产投”)和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皖投安华”)。公司关联法人省投集团、高新产投共同出资50亿元,关联法人交控资本出资10亿元参与设立皖投安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省投集团、高新产投、交控资本均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9年3月27日,皖投安华在合肥市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TK8F62E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66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富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方立彬)

  6、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伍亿圆整

  7、成立时间:2019年3月27日

  8、营业期限:2019年3月27日至2029年3月26日

  9、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出资结构:公司股东名单、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如下:

  ■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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